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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
作者:徐志伟 发布时间:2010-08-07 浏览次数:565

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

 
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提高我校广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,特制定我院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。

1.开展形式多样、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,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,使说好普通话、用好规范字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。

    2.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。

    3.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、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。  

4.校园内设规范语言文字的宣传栏。

    5.院系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、推普员。

    6.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。

    7.通过校园网站、团委、学生会、班会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,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知识。

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
年四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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